治理老年代步车需多条腿走路
作者:   来源: 快乐老人报  2018-11-05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西安市自10月起就开始严查四轮电动助力车(老年代步车)。11月1日,西安交警公布了被鉴定为机动车的50余个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品牌。交警部门表示,由于目前这些车辆不能挂牌,所以也不能上路。驾驶这些车的人,如果有驾驶证,会按无牌车被扣车处罚;如果没有驾驶证,不仅会被扣车,驾驶人还会被拘留。
  类似的一幕,近年来屡屡在各地上演,老年代步车却依旧在争议声中“尴尬”着:产品不合规,民众有需求,商家公然卖,交警上路查。然而,诸如西安交警根据产品品牌为老年代步车定性并广而告之的举措,也不过是治标不治本,不难想见,过段时间后,马路上就又会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
  而像北京、菏泽等城市出台的禁售政策,也并非一劳永逸。在庞大的需求之下,转入地下的老年代步车销售行为,只会为监管带来更多的难题。就像《伊索寓言》中所讲的故事,蝙蝠一会儿加入到鸟类的阵营,一会儿又归入走兽一派,最终却哪一派都没加入,只能在暗夜中偷偷出行。
  事实上,对老年代步车的整治,显然并不只有一禁了之这一招。与一些地方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不同的是,福建、广西、四川等地已在尝试规范化管理。譬如,根据《福建省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对于整车质量、载人数、最高时速、电池寿命等方面满足相关规定的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取得C3(含)以上驾驶证的,允许在省内一级(含一级)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符合规定的车辆发放专用车牌。
  那么,在这些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基础之上,推进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专门的国家生产标准,使老年代步车从生产源头、售卖环节到使用监督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理应成为共识,并尽早付诸实践。总而言之,老年代步车并非洪水猛兽,关键是保证车辆本身合法合规,明确其特定驾驶人群和行驶路权,才不至于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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