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浦东时报》报道,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上海,养老事业越来越为社会关注。据近日媒体披露,将正式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强化各级政府在养老服务事业中的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定位和主导作用,提高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的补助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政府把养老提上重要民生工作日程,这对保障老年人幸福和中青年安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极大的意义。
不过,随着上海老龄化社会的深入发展,养老院床位问题要彻底解决,仍然需要作艰苦的努力。不少有识之士认为,除了各级政府努力从硬件建设(养老床位)上解决问题之外,尚须拓展民间潜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民间养老事业,多渠道地解决养老问题。
最近听到一种“合伙养老”的形式,很值得提倡:有三个老兄弟姐妹,本来他们与配偶在自己家里养老,但其中有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者,由于小辈需要上班,而一个家庭请一个全职保姆又太“奢侈”,怎么办?于是他们商定,三家合伙买了一套市郊结合部的三房一厅的房子,让三家老人搬在一起住。由于三家老人中有能够生活自理者,所以就只合伙请了一个全职保姆。这样一来,保姆的负担也不太重。因为,有的家庭有老人能做饭,则自烧自吃,最多让保姆买菜;有的家庭两位老人都没能力烧饭,就由保姆代烧饭;有时,大家都不烧饭,让社区公共食堂送餐。这三家是原先都有血缘的兄弟姐妹,从小在一起长大,如今又聚在一起生活,大家重返少儿时代,颇有情趣;由于都是老人,现在重新组织起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身体稍好的还能主动为保姆“搭把手”照顾高龄、失能老人,饭菜想改口味也可以自己烧来吃。有时某一老人身体发病,其他老人便能及时发现,并在子女到达前先进行一些紧急情况的处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几家子女看望老人,不但慰问自己父母,连别的长辈也慰问了,大家庭的亲情又回来了,几家子女间的感情也更深了。
笔者觉得,这种“合伙养老”的办法确实好、有人情味。一是几位血缘亲人重新从小家庭回归“养老大家庭”,大家相互照顾,共度晚年,谈得拢,也可以倾心;二是未失能老人可以帮保姆照顾高龄、失能老人时“搭把手”,本来三家要请三个保姆,现在只须请一个或二个;三是几家老人在一起生活,家里的小辈会比送养老院更放心,失能老人“受保姆虐待”之类的偶发事件再也不可能发生。
当然,“合伙养老”需要解决老人的共同住房问题。咋办?有条件的可共同出资买房,买不了的可以租房,或其中某一有多余房子的家庭提供合伙养老房,其他家庭则出租金。总之,只要努力,办法总比困难多。而且我还在想,可否不必局限于血缘亲属间,在自愿结合的情况下,不妨组织几个老年朋友(同学、同事、同乡、挚友等)合伙在一起,进行大家庭式的养老。而对于这样的合作养老方式,街道有关行政部门是否也可以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角度予以登记,予以关怀呢?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