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日前,潍坊市奎文区政府明确,大力支持和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一是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对2012-2015年完成的新建、改扩建达到5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骨干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补助;对2012-2015年投入使用的、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的老年人服务机构,服务老人达50人以上,并且已经安装使用信息呼叫网络系统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设补助;对专门为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日间照料的托养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开办补助。
二是对非营利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对以入住为主要模式且服务质量高的养老机构,每接收一位具有潍坊户籍、入住6个月以上残疾人或60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补助;对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且服务人数达50人以上的,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困难群体进行补助。对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60岁以上城镇“三无”对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助,实行居家养老的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对享受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助,实行居家托养的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