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评比办法(试行)》出台,对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供养经费和财务管理、内部制度、服务规范、社会效益、安全管理等方面设置了细致、明确的评比内容和标准,对达到相应标准的单位给予表彰并授予星级标牌。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周建明介绍,评定等级分三星、四星和五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评审一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星级挂牌,为有寄养需求的社会老人在选择养老机构上提供参考。近年来,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主要是通过“文明敬老院”评比来进行考评和表彰,每2至3年开展一次,“文明敬老院”的评比,对敬老院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虽然统一命名表彰为“文明敬老院”,但在硬件建设、服务水平、保障能力、日常管理等方面,首末相差很大,不分档次,一些建设、管理特别优秀的敬老院没有突显出来。
为了使“文明敬老院”分出层次,苏州市出台了评比办法,将以往简单的“文明敬老院”评比调整为“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评比,按8大项1000分来细化各项内容,分别为5星级(分值为1000~975分)、4星级(分值为974~925分)、3星级(分值为924~850分),通过打分、排名,评出五星、四星、三星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周建明说,“评比办法”规定,申报星级评比的供养机构,一是必须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建设床位数不少于50张,利用率不低于60%;三是所在镇(街道)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其中,申报五星级评比的,所在镇(街道)五保集中供养率不低于80%;四是五保对象居住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同时,该评比办法还明确,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医疗和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被媒体曝光负面内容的单位均不能参加评比。“当然能满足当地五保集中供养需要且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占本机构服务对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由集体、个人投资或社会捐助为主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该评比办法申报评审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周建明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94家,农村五保人员3868人。其中,2532名五保人员生活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另外,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还接受寄养老人2585人。
(来源: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