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区出台养老指导意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日前,烟台市牟平区出台《老年人家庭赡养责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指导标准、组织实施、监督落实等做出细致要求。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和质量,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其他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获得子女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进一步促进家庭养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成果。

  《意见》规定了赡养人夫妻双方每人每年最低赡养标准,上不封顶,三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1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以上干部每年2600元,一般工作人员2000元。企业职工要根据收入情况划分不同标准,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每年2000元,年收入2—3万元(含3万元)的每年1400元,年收入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每年800元。对于农民、居民,也要根据不同的收入情况,分好、中、一般三类,赡养标准分别为800元、600元、400元,粮300斤,油20斤。另外,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和老人生日时赡养人要给予零花钱。赡养责任人被列入牟平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可暂不执行以上标准。赡养费应立足于年初缴纳,也可按季度(或半年)分期在期首缴纳,以保障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发生困难。

  在老年人住房、医疗方面,《意见》要求:赡养人要给老人提供安全、舒适和适当面积的住房;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老人有居住权和支配权,赡养责任人有维修的义务。老人生病时,应及时予以诊治,精心护理,当被赡养人无力承担医疗费时,由子女共同分摊,条件好的子女要主动多承担一些。此外,城市家庭要定期帮父母做家务,为父母洗澡、理发、改善生活、清扫居所、增添衣物、换洗被褥、陪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农村家庭要帮助父母料理家务及耕、种、收、打等,父母不能劳动时,其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由赡养责任人耕种。根据牟平区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经济情况,家庭赡养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以上者。

  《意见》还规定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方式。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文体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和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家庭赡养的重要意义和标准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通过座谈会、集中学习,以及设置公开栏、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充分发动,确保人人敬老、养老,争当养老模范;各学校也要层层发动,从娃娃抓起,培树教职工、学生孝德观念。牟平区内有关媒体要加大先进事迹报道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各镇街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实际,研究制定本镇街、村居的具体标准组织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既让老年人得到生活保障,又方便操作和监督,最终实现有效养老的目的。要将赡养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并适时进行公布、监督执行。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各镇街、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家庭赡养责任,力争达到100%。每个子女的赡养责任状及其落实情况,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经双方父母书面确认后,每半年一次在所在村居和单位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四是拓展工作载体。全区将开展行孝父母“七个一”工程和“六心”活动,每年推选新“二十四孝贤”,将落实家庭赡养责任作为推选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家庭提高养老标准,带动面上养老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