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市民社保待遇水平。连续第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月人均养老待遇达1992元。
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今年,烟台市积极争取芝罘、龙口等5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年内全市争取上级财政补助2.5亿元。将6600多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高了保障水平,妥善解决了养老问题。研究出台了外国人参保政策,有1300多名在烟工作的外国人参保。下发了《烟台市城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等6个政策文件,将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了全市联网即时结算。降低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企业和职工年内少缴费1.1亿元。
进一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城乡老年居民年人均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由660元提高到720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82.4%提高到86.3%、居民由61.7%提高到75.5%;失业金标准由每月600元、550元分别提高到730元、680元,为6.1万人次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74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3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19万人;领取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的城乡老年居民101万;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5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2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92.4万人。面对庞大的服务管理群体,烟台市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法等措施,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按时足额为171万保障对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120.5亿元。全市4700多户参保企业、62万职工实行了“网上申报缴费”,累计为140多万参保人员免费发放社保卡。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