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设立养老机构将变得更容易。中国民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开办养老机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2018年12月29日)起,各级民政机构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养老机构设立将从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入口关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审批程序简化仍需登记备案
这份《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中提出,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日起,各级民政机构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且不得再实施许可或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此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批的,应终止审批。
审批程序取消了,只需办理备案即可。新规执行后,有意创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可直接到民政机构申请注册,若是商业机构,则到工商部门办理。
此次降低门槛、监管重心后移的变化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次修订中有迹可循。该部法律1996年颁布,与2015年的第二次修订相比,去年底的最新版本取消了设立养老机构需符合特定条件的条款,还明确了民政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措施。
过去,在中国设立机构审批制度严格,开办养老机构较为困难。与此相伴的是,对之后监管的重视不足。
对此,通知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养老市场民资进入更容易?中国转养老机构审批制为备案制
2018年12月7日,安徽合肥包河区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区开展“中药泡脚”公益活动,志愿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细心地为辖区老年人泡脚、剪脚指甲。
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
中国的老龄化加剧已成不争事实。据官方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按联合国的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7%以上人口超65岁,或10%以上人口超60岁,即视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也有研究预测老龄化变动趋势推测,中国老龄人口在本世纪上半叶将进入“井喷期”。
未来,养老压力甚大。
此次取消前置审批,与政府转变职能不无关系。过去,很多地方政府亲自举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院往往“一床难求”。
据中国民政部《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中国各类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15.5万个,提供床位745万张。按此估算,中国每千名老人约30张床位,远低于发达国家每千名老人60至70张床位的标准。
而养老需求的急剧扩大,也让中国养老市场“钱”途无量。由于中国目前起兜底作用的公办养老院难补养老服务的巨大缺口,亟待调动市场活力、吸引民间资本来补充。
自去年7月18日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上决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政府的定位正转向营造公平的市场、法律、政策和运营环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对于倒逼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也是个契机。
另外,除了鼓励举办养老机构外,中国政府也日趋重视社区养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鼓励、扶持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2017年11月,中国国家卫计委也发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