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作者:   来源: 潇湘晨报   2019-01-29

  1月28日,长沙召开“千人帮千企·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推进会”,就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进行布置,并印发《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只要是园区(基地)内的正常参保企业,都可享受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
  《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实施费率过渡试点,应先向所在园区(基地)提出申请。园区(基地)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对申请费率过渡试点的园区(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真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以政府名义下发批复。对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不含2000人),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至所在园区(基地),由园区(基地)初审后根据各企业的参保层级进行上报。所需资料请在长沙人社局官网(www.cs12333.com)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查询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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