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着力强化基层老龄工作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赣州市现辖18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90个乡镇(街道),3785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18.26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15.5万,占总人口的12.58%,是江西省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00万的设区市。同时,赣州市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7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目前全市农村老年人口达到87.12万人。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和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要求,近些年来,赣州市积极探索,找准抓手,着力强化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老龄工作基础。

  一、三级联动,切实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
  赣州市较早抓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2004年就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十有六簿四上墙”(即有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一个好的协会章程、有一个热心老龄工作的领导班子、有一个老年人活动<办公>场所、有一块老年人协会的牌子、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有一个发挥作用的基金组织、有一个积累资金的养老基地、有一支比较得力的老龄工作骨干队伍、有一套协会制度,老年人名册簿、来信来访<调解纠纷>登记簿、走访慰问登记簿、好人好事登记簿、工作情况登记簿、财产登记簿,组织机构情况、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章程和各项制度上墙)工作制度,是江西省第一个地区级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规范性文件,为日后全省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按照“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班子得力、经费落实、作用明显”五条标准,该市先后有六批共136个村老协列入了全省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其中,成立于1972年的兴国县江背镇高寨村老年人协会是全国第一个自发成立的农村老年群众组织。在省级示范点的带动影响下,赣州市形成了三级联动狠抓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喜人景象。
  一是突出加强省级示范点的物资使用和管理。该市积极配合省老龄办做好省级示范点的物资配送工作,确保各示范点的配送物资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到位,并大力开展物资配送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了社会影响。同时,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配送的物资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配送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保管,有效发挥了配送物资的作用。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市、县两级示范点建设工作。2007年赣州市启动了市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并以市老龄委名义表彰了全市首批10个成效较好的市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近几年,该市结合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以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等工作,每年市本级抓10个以上市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各县(市、区)抓5个以上县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95%以上的城镇社区、80%以上的农村社区(行政村)都建有老年人协会。2012年市老龄办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就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标准、基本模式、主要职责和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决定从2013年起,市本级每年拿出至少5万元以上福彩公益金对10个以上市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扶持,进一步改善农村老龄基础设施,使农村老年人协会真正成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是大力推广农村老年人协会党群共建工作。2010年,该市的安远县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农村老年人协会党群共建工作,即在老年人协会中建立协会党组织,推行交叉任职,提倡村定(误)补干部回到原居住社区任社区理事会长、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并兼任老年人协(分)会及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实现村定(误)补干部、社区理事会长及党支部书记(小组长)、老年人协会及协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三位一体”,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活动、有经费、有制度”,将农村老年人协会党群共建工作列入党建村建、老龄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开创了一条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进一步凸显了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积极作用。针对农村有的子女推脱赡养老年人的现象,赣州市利用农村老年人协会这个平台,1997年就开始在农村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采取集中签订、个别签订和司法免费公证等办法,强化家庭养老法律约束力,确保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1999年,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组专门到赣州对农村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该市还结合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巢、留守老人不断增多的实际,充分整合农村老年人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资源,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农村空巢、留守、高龄等贫困老人的养老问题。使农村老年人协会不仅在解决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上成效显著,还在关心教育下一代、搞好计划生育和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务和当地经济建设以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示范带动,扎实开展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一是深化老龄工作先进创建。在全国开展的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活动中,赣州市龙南县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该市以此为契机,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表彰,进一步深化老龄工作先进创建活动。2008年,市老龄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包括组织领导、老年维权、养老保障、老龄设施、老年活动、老龄宣传等六个方面共26条创建条件,创建活动从2007年开始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办法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
  二是严把评选推荐关键环节。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的乡镇(街道)推荐上来,赣州市将创建条件六个方面共26条内容细化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检查验收登记表》,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养老保障和老龄设施两个方面各占20分,组织领导、老年维权、老年活动、老龄宣传等四个方面各占15分,每个方面均有4-5条不等的具体内容,每条内容占3-4分不等的分值。在申报程序上,要求乡镇(街道)首先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填写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申报表和检查验收登记表上报县(市、区)老龄办;然后,县(市、区)老龄办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和初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乡镇(街道)写出推荐报告,经县(市、区)老龄委审核后向市老龄办推荐;最后,市老龄办对拟推荐评选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报市老龄委审定后,由市老龄委进行表彰。
  三是隆重授予荣誉称号牌匾。该市在第一轮全市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中,共有18个乡镇(街道)受到表彰。2010年,市老龄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07-2009年度全市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的通报》,并在当年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授予了荣誉称号牌匾。2012年,市老龄委又发文对2010-2012年第二轮全市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表彰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评选办法仍按第一轮方式进行,年底前完成申报和检查验收,并将在2013年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表彰。

  三、高效转动,建立健全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上下贯通的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机构。赣州市市、县、乡、村四级老龄组织网络健全,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老龄工作机构体制。现赣州市老龄委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成员由30个部门的实职领导组成;全市18个县(市、区)老龄委均参照赣州市老龄委的设置建立健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老龄委,主任由政府在职领导兼任,老龄办与民政所合署办公;村(居)普遍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等老龄组织。该市在建立健全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同时,着力强化了老龄工作办事机构的建设。在2010年机构改革不少部门被精简机构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赣州市老龄办不但没有被精简,还增加了2名人员编制和一个职能科,现对应省里内设2个职能科定编8名,下设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定编3名;并专门印发了“三定”方案,新增了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
  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老龄工作运行机制。该市于2007和2010年分别重新印发和调整了赣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并成立和随之调整了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专门建立了联络员工作制度。从2007年开始,赣州市老龄委每年一度的全体会议均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参会对象除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外,扩大到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和老龄办主任,有力推动了基层老龄工作的落实。
  三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基层老龄工作激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基层老龄工作的积极性,赣州市老龄办每年对县(市、区)老龄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评,并从2007年起每年开展一年一度的优秀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和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同时,加大党政主导老龄工作的力度,自2010年以来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均以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表彰的项目包括老龄综合工作和民生工程老龄单项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单位做好老龄工作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主动,创新开发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一是以人为本减轻基层工作量。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老龄工作任务日益加重,但现阶段老龄工作机构仍然编制缺乏、人手紧张,尤其乡镇一级更为严重。如高龄补贴发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基层老龄工作日常事务陡然增加,本来就身兼数职的基层老龄工作者不堪重负。为减轻基层老龄工作负担,提高基层老龄工作效率,赣州市老龄办以人为本,大胆创新,自主开发《赣州市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集老年人口统计、高龄补贴发放、老年优待证办理和老年人信访登记等基础信息管理于一体。此项工作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专门安排了软件开发专项资金。
  二是结合基层实际强化软件功能。《赣州市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采集数据后具备四项功能。其一,全面掌握老年人口基本情况。一次性录入辖区所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以后每年只需录入新增和死亡老年人信息,即可随时调取各年龄段老年人数量等相关基础信息供决策参考;其二,高效推进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该软件高龄补贴信息管理子系统具有享受高一年龄段补贴自动提醒功能,使高龄补贴申报审核、发放人数和金额统计上报等项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其三,辅助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按照《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现行版本输入办证老人相关信息后,便可联机直接打印证件,使办证工作更加规范,有效防止办假证、办人情证,同时统计汇总办证数量也更加便捷;其四,规范管理老年信访工作。录入老年人信访基本情况,包括信访人姓名、信访日期、信访主要内容、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点击后信访人是首访还是重复访、反映情况处理结果如何等一目了然,进一步规范了老年信访工作档案管理。
  三是办班培训提高基层使用率。目前,《赣州市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已进入试用阶段,正在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即将举办培训班,尽快在全市推广使用,使其在基层老龄工作中真正发挥高效便捷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 赣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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