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发布,我省将在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确保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省级统收统支。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做可以合理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
实行统收统支式省级统筹,将省级以下政府部门收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结至省级层面,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调度使用,一方面可以更好发挥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准备。
2020年1月1日起,各市、县征收机构每月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将统一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需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由省社保局统一向省财政厅申请,通过社会化发放至待遇领取者个人,各市、县历年结余基金在规定的时间全部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