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初到1月中旬,泉州市老龄办副主任商黎霖和调研员范丰仙分别带领两组工作人员,赴各县(市、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抽查考评工作。
此次抽查对象为三年来已建成的省、市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考评标准以“2012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考评登记表”为依据。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除仔细考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一些相关硬件设施,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情况等以外,还向社区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社区基本情况、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及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并充分了解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成效。
抽查表明,除一些社区因为拆迁缺少活动场地,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以外,我市大多数社区均能按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和三个基本服务规范,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其中,晋江市在省及泉州市一级投入资金的基础上,配套投入四万元建设资金,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晋江市还采取政府统一购买社工,由社工进社区为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为社区老年人服务的方式推动工作,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进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