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延政委员:参照妇幼保健院布局老年病医院
作者:   来源: 北京晚报  2019-03-12

  每个人都有老了的一天,关注今天的老人就是关注明天的我们。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从老年病医院建设到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全国政协委员纷纷为推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出谋划策。
 
  何延政委员:应加大对老年病医院财政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卫健委主任何延政此次上会带来了一份关于建议建设老年病医院的提案。何延政说,卫生健康应从关注疾病向关注健康和快乐幸福价值转变,老年医学应更多关注老人的共患疾病、生活质量和功能发挥,提供综合性、整合型、连续性的老年健康服务。
  何延政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公立医院业务空间拥挤、老年医学护理人才缺乏,且无法享受政府床位补贴政策。由于养老机构办医资金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医保报销难,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医疗安全风险,大多数中小型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难以为继。
  何延政建议,应加快建设老年病医院,从国家层面对老年病医院的性质和功能进行明确定位,老年病医院的功能应是连接医院“医疗救急治疗”与养老院“老年康养”之间,以老年疾病常规医疗为特点的小综合大专科为特点的医院。将老年病医院参照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等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模式进行建设和布局。由国家卫健委牵头,联合相关部委制定老年病医院建设标准。加大对老年病医院公共财政投入,每个市(州)和人口较多的县至少建立一家政府开办的老年病医院,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转为老年病医院,加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重点疾病专科建设。统筹各级财政涉老资金,各级财政将每张老年病床位按一定标准进行建设补贴。
  此外,还应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设置本科阶段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专业,健全老年医学专科医师培训体系与职称评定序列;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和制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参与兴办老年病医院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老年医疗健康服务。探索制定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在用地、税收、医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司马红委员: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养老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与日俱增,然而在养老服务供给侧,仍存在一些短板。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建议,加快研究制定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建议以2020—2035年为规划期限,远期展望到2050年,通过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发展趋势,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和路径安排。”司马红说。
  同时,司马红建议,改革创新多渠道筹措养老保障资金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老年福利制度、特定群体老年人救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与健康养老相关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拓展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特需医疗和检查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
  在推进跨地区资源整合上,应以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为试点,先行先试,建立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协调机制,包括区域老龄工作协作机制;养老机构设施、服务和管理标准、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的互认互通机制;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机制;推动区域内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等,探索走出一条特大型城市群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路。本报记者张骜
 
  诸葛彩华委员:应重点关注失能半失能老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会长诸葛彩华表示,对于养老产业,政府要做的就是兜底。她在浙江看到,他们采取的方式是“公办民营”,除了兜底基本的床位,其他全部社会化。政府退出了,市场才能做起来。另外,政府还要做好监督工作。
  诸葛彩华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这非常重要。她说,对于现在60岁以上的2.5亿老人,应分成三类,即健康、半失能和失能。政府关注的重点应是半失能和失能老人,而社区养老服务是今后发展的方向,研究和解决的重点也是失能和半失能,以及没有子女赡养的老人。诸葛彩华建议,对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也要给予减税和资金支持。
 
  刘红宇委员:应大力支持居民住宅适老化改造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老人的跌倒事件都是发生在家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今年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推进制定全国既有住宅“适老化”设计规范,通过补贴资金或者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鼓励对既有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
  刘红宇说,我国对于住宅“适老化”改造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从1999年原建设部颁布的第一部与“适老化”住宅设计有关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到2018年3月30日住建部最新颁布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相关国家标准都是围绕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和场所而制定,对于占社会主流、在既有普通居民住宅的居家养老一直以来都缺少相关建设的通则和标准,难以针对相应老年群体做出适应性的设计。
  刘红宇认为,这样的现状既给老人生活带来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仅就老人在家发生跌倒摔伤的情况而言,早在2011年国家卫生部门就指出,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同时也是影响老人运动意愿,导致免疫力低下、健康状况恶化的首要原因。还有数据显示,国内65岁以上老年人中,有三分之一的概率每年会跌倒一次,80岁老年人的跌倒发生率更是达到了50%,超过一半以上的老人跌倒事件都是发生在家里。
  刘红宇建议,民政部应推进制定符合我国国情要求的既有住宅适老化住宅设计标准或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对既有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适老化改造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补贴资金或者税收优惠,将子女支持父母用于适老化改造的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加大对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力度,将对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进度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等,让老人在家里得到尽可能安全的环境。
 
  孙洁委员: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
 
  目前,我国正在15个城市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使已经享受待遇的参保失能老人得到了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为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中划拨,没有体现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筹集会受各地医保基金运行和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运行情况的影响,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她建议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的缴费中划拨1%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
  孙洁解释,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费进行筹资、建立统筹基金。孙洁表示,从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划转直接体现用人单位的缴费责任。
  “我国目前失能老人规模约为4000万人,从用人单位养老保险20%的缴费中划拨1%,特别是在由税务部门全责、全额征管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应足以支付现有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孙洁说。
  同时,孙洁建议,个人适当承担缴费责任和一定自费比例。借鉴国际经验,由失能老人自负10%—15%的护理费用,以适当增加人们的费用意识和成本意识。本报记者张骜
 
  洪明基委员:促进居家养老专业化连锁化
 
  绝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生活照料、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等专业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就是把养老事业做到老人的家门口,让老人体验没有离家感觉的嵌入式养老服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商投资协会副会长、香港合兴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洪明基建议,对当前正在大力推广的社区居家养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运作、连锁经营的模式,合理配置资源,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政府主导是指政府应从具体的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委托专业养老机构承办和运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节约管理、运营成本,特别是节约人力成本,有利于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带动服务水平提升,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
  社会运作是指在当前各级政府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驿站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委托专业化服务组织负责具体运作。连锁经营是指合理配置资源,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市跨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也为机构自身发展开辟新途径。通过连锁经营模式,合理配置资源,优先满足高龄、失能、失独、特殊困难等老年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需求。扶持鼓励社区养老驿站和服务中心与餐饮企业、社会力量和机关大院合资、合股、合作开设老年食堂及固定网点的外卖业务。给予中心和驿站更多的自主决策和营运权利,补贴经费直接下放到运营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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