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何处着手,加装电梯应一楼一策
作者:   来源: 重庆晚报  2019-03-14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等密切涉及民生改善的内容。
  如何将这一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全国两会期间,重庆团代表就此展开了观点碰撞。
 
  聚焦:配套设施关乎“居住民生”,便利和安全应同步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将民生实事细化到这种地步,作为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特别高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委会主任冉慧颇为激动地说,水、电、路、气、电梯,这些都关乎群众的基本生活,政府工作报告充分、细致地回应了老旧小区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
  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冉慧对于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相当熟悉。她表示,她所接触到的城镇老旧小区,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限于当时的建设手段和认知水平,各种配套设施欠缺和不完善,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例如缺乏入户天然气或者没有电梯,看似只是生活中的小事,但牵涉的却是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冉慧认为,老旧小区居住的群体往往以老人和孩子居多,他们对这些便利化的设施依赖度明显高于其他群体。
  “尤其是加装电梯这一项,对于山城重庆来说,影响非常重大。”冉慧表示,重庆山地多,高楼也多,没有电梯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的麻烦,远多于平原地区,希望重庆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报告精神,将加装电梯这件民生实事落实好。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三公司工务维保部副经理兼道岔车间主任张杰赞同冉慧的看法,他认为,重庆高层建筑多、密度大,老旧小区也不少,不仅应该对老旧社区加装电梯,对老旧电梯的维护、保养也应该跟上,不能让老旧电梯成为安全隐患。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不仅关乎群众出行方便,还关乎群众出行安全。”张杰认为,这是下一步相关部门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张杰表示,希望重庆在改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上不仅能走在全国前列,还应努力在这些设施运行的安全性、便利性方面也做出有益探索。
 
  建言:加装电梯应“一楼一策”,多方协力促“阳光建设”
 
  “要落实好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技术性问题应该未雨绸缪,尽早开始研究和准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史浩飞表示。
  他认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绝非是一个简单的“加法”,而是一个系统工程。
  “例如加装电梯,老旧居民楼的结构承重是否可以负荷?加装位置如何确定?相关的电梯线路改造如何进行?诸如此类的技术细节,都需要详细论证才能实施。”史浩飞表示,这是一个需要反复实地勘察、讨论、研究的过程。
  史浩飞说,老旧小区的很多居民楼并非是统一制式,这又需要根据每栋居民楼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量做到“一楼一策”,制定针对性、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千万不能搞一刀切”。
  “在具体的改造过程中,应该让老旧小区的居民积极参与进去,一切从使用者的角度去制定方案。”张杰表示,老旧小区的水、电、路、气、电梯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同于其他建设项目,只有真正的日常使用者才有最大发言权,也唯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项民生实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张杰建议,相关规划、设计、建设等单位,可以选取居民代表,在改造项目的各个环节,以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听取居民意见,并切实融入到规划、设计、建设方案中去,不能搞华而不实的建设。
  “改造过程中的公开、透明也需要得到保障。”冉慧非常赞同两位代表的建议,她认为,改造势必涉及到大量的工程项目和资金投入,有必要建立一个涵盖建设方、居民代表、街道社区和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综合性监督机构,确保改造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民生工程一定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这样才能确保好事做实。”冉慧说,细节决定成败,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让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施策:解决配套设施后续问题,后期运维仍需政策保障
 
  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不同于新建楼盘,往往涉及到原开发商、原建设方、居民、物业管理方、街道社区等众多相关方,前期方案选择、后期运营维护等问题较多,这些难题如何破解?
  “一般来说,应该是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当然更需要各方协调。”史浩飞表示,此前也了解过部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民因为楼层不同,对安装位置、费用分摊等问题产生了意见分歧,他认为这就需要各方协调解决。
  史浩飞认为,加装电梯肯定是需要大多数居民同意才能实施的。大多数情况下,老旧社区居民对“建不建”分歧不大,但往往对“建在哪”“怎么建”,以及后续的电费、维护费用等分歧较大。
  例如,有的居民认为电梯运行噪音大,不愿建在自家隔壁;又如,许多低楼层居民认为自己基本不使用,平摊费用不合理,等等。
  史浩飞建议,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应依据相关规定作为基础,对居民进行宣传解释;其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兼顾各方利益关切,寻求多方认可的方案。
  冉慧则表示,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她的经验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群众工作的方式去破解这些难题。
  她建议,可以考虑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社工等部门和团体的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沟通,让居民切实认识到这是关系到自身切实利益的民生工程;同时也可以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协调会等形式,以居民民主议事的方式弥合分歧、形成共识。
  “不可否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阻力,这也考验着我们各级各部门的耐心和智慧。”冉慧表示,这些年来,重庆乃至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也积累了不少经验,相信这一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一定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实,建设还不是最难的,更难的是各种配套设施的后期运行与维护。”冉慧也呼吁,相关部门应尽早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明确这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问题,让这些设施能持续、良好地为老旧社区居民提供便利。
 
  声音电梯安不安小区住户怎么看?
 
  住在9楼的周婆婆68岁了,考虑到年龄大了,在2009年时干脆和娃儿换了房子住,搬到了不远处的沙杨路社区165号,住进了低层。下午4点半,从学校放学回来的孙子小左背着书包回家,刚走到楼梯口,望着长长的楼梯叹了口气,“九楼爬起脚杆好痛。”
  小左说,自己每天爬到五楼都觉得很累,更不要说爷爷奶奶们了。“我最喜欢周末去爷爷奶奶家,因为到那里就不用爬楼梯了。”看到老人们对安装电梯的事情议论纷纷,小左也忍不住插话,“我觉得一楼住户不能不管婆婆爷爷爬楼层的辛苦,应该也考虑考虑别人。”
  在这个居民小院,还有几栋老楼因为自身条件不能安装电梯,但对于装不装电梯也有自己的态度。向乐村157号李婆婆也是一楼住户,“对低层住户来说,电梯噪音和采光多少有影响,但小区是大家的,通道也并不属于个人,那么电梯占用的就是公共区域,认为大家走路、进出有影响,作为老街坊还是要多理解沟通。”
 
  说法:达到两个“三分之二”仅作为申报条件
 
  对此,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第五条的规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应当经本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审批申请。
  “这里达到两个‘三分之二’仅仅作为申报条件。受理后由所在辖区规划部门组织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了异议。”工作人员表示,根据76号文第八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与有异议的业主协商。确无法达成一致的,如持异议的业主为本单元业主(楼栋未分单元的,如持异议的业主为本栋业主),增设电梯直接影响其房屋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审批。”
 
  律师:相关文件与《物业管理条例》相抵触时可行政诉讼
 
  那么,旧楼加装电梯到底需要多少业主的同意?是否人人都有“否决权”?对此,坤源衡泰所律师事务所徐兴权表示,有些地方的规定来看,实际上就是赋予楼栋的任何业主都有“否决权”,也就是只要有一个业主坚决反对,其他业主的愿望就会落空。
  徐兴权表示,业主委员会还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达到两个“三分之二”就行,即同意加装电梯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徐兴权介绍,在经过现场投票表决后,最终投票结果达到两个三分之二后,业委会可以相关部门文件和《物业管理条例》相抵触为由,进行行政诉讼,同时要求确认该文件抵触部分无效。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