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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长护险”仍需试点,“十四五”期间期望能够把这个制度真正建立起来
作者: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9-03-19

  南都: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还首次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继“五险”后的“第六险”,这项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郑功成:我是非常赞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早在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社会保险法》的时候,我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做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社会保险立法的专题报告时就提出了这样的主张。因为我们所有人都需要对未来有个稳定的预期———当你老了、失能了之后,即便没有子女护理,也能负担得起社会护理的费用。
  我们知道,一百个老人中可能只有三五个失能老人,这些失能半失能老人将成为这项制度的受益者。所以这个制度是集“大众”的力量来解决“小众”的问题的。而解决了“小众”的问题,“大众”也就有了稳定的预期,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老了会不会失能。
 
  南都:从地方试点情况来看,效果如何?
  郑功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过一两年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效,至少有15个城市试点都拿出了方案。但是由于没有中央的指导性意见,这些方案还五花八门。
  可以明确地说,现在推广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许多问题都还没有结论,存在分歧。比如,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是美国模式或者德国模式还是自己创新的模式?再比如责任怎么分担,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如何负担?另外,受益的条件是普惠还是失能半失能者?只有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的条件下才能构建起理性的护理保险制度。另外,从时机上来看,已有的几项社会保险缴费率偏高,总体上还要继续降费、为企业减负,再推护理险也不合适。
 
  南都:什么时候形成整体的制度进行推广,才是“成熟的时机”?
  郑功成:我的期望是,“十四五”期间能够把这个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希望今明两年能够尽快地对各个试点城市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有所改进,对于钱从哪里来、用什么模式、谁受益等问题上,尽快取得共识,拿出一个科学的顶层方案,然后再加以推广。
 
  南都:有学者指出,目前多个长护险试点的参保对象局限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将农村居民排除在外,有违社会公平,也违背了农村失能照护严重不足的现实。对此你怎么看?
  郑功成:我主张长护险制度应当为失能半失能的小众服务,切实解除这些人的护理需要,而不宜变成普惠性制度安排,因为健康的老年人并不需要护理,按照这种思路,如果几亿人参加这项计划,只有几百万或上千万人在用这个钱,那负担就不会太高。所以,农民也应当允许参与进来,不能被排斥在外,这一制度也要解除农村老年人失能半失能后的护理风险问题。
  至于责任的分担,以参照医疗保险模式为宜,农村居民可由政府和个人分担,职工则是雇主和个人分担。当然,前提条件还是这项制度的受益对象一定要是小众的,不是大众的、普惠性的,只有这样,这个制度才可能建立起来,农村失能老人也才能享受这项制度。(作者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民盟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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