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老龄办下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1月15,四川省老龄办下发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老龄办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老年法》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说,《老年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法》的修订,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老年法》的修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老年法》是坚持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老龄办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提高对《老年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办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对《老年法》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老年法》。要结合侵权案例的剖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和内容的阐释。要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街头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老年法》,进一步增加公众对《老年法》的知晓度。要通过宣传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学习贯彻《老年法》营造浓厚的氛围。要通过搭建老有所为平台,积极发挥老年人在宣传《老年法》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工作。
 
  通知强调,《老年法》的重新修订是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一件大事,对新修订《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是今年全省老龄工作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老龄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作为老龄工作的主线,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学习宣传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忌工作敷衍,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收到实际效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各级老龄办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提出工作建议,草拟宣传贯彻的具体意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积极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中的主管部门共同搞好此项工作。各地在学习宣传贯彻中,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道德规范的作用,在农村,要将敬老、养老、助老列入乡规民约或制定敬老守则;在城市,要将敬老、养老、助老列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条件,积极营造全社会的敬老氛围,使老年人权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 四川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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