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老年法》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和强烈的老龄工作意识, 1月20日起,滕州市把新修订《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了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老年法》宣传活动。该市认为,深入贯彻执行《老年法》是坚持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学习宣传中,滕州市利用《滕州日报》、滕州党政办公网、滕州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面向全市169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了春节期间掀起“常回家看看”热潮的倡议,针对本次修订的新《老年法》总结的三大亮点:1、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度亮点;2、把“常回家看看”写入草案;3、高龄津贴制度有望全国统一;以及新修订的《老年法》其他内容摘要均在滕州电台、电视台上轮回口播,努力使新的《老年法》在7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全社会的敬老氛围,使老年人权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 滕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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