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湘乡举行城区2008年10月1日以前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仪式,1112名城区老失地农民领到养老保险户折。至此,湘乡城区老失地农民实现了老有所养。主持湘乡市委全面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海军出席发放仪式并为失地农民代表发放了养老保险户折。
湘乡失地农民保险条例出台于2008年10月,2008年以前的城区失地农民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为切实解决政策外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湘乡于2010年10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决定对2008年10月1日以前,已年满16周岁的望办、新办、昆办以及棋梓镇区居民,因其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而转为非农户口、或者虽未转非农户口,但其耕地已被全部征收的个人,经本人书面申请将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湘乡取得按照2010年缴费标准进行补缴补建的优惠政策,由市财政配套补贴资金6396万元,把5285名城区老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至此,湘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标志着湘乡农民已告别土地和家庭保障的农村传统养老方式,进入了现代化的社会保障时代。
湘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兴旺,湘乡市政协副主席曹向阳出席发放仪式。
刚办好养老保险手续的失地农民顾凤英高兴地告诉记者:“以后我再也不用为每个月的基本生活费担忧,可以安享晚年了。生病有医保,生活困难有社保,党的政策太好了!”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