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菏泽市下发《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通知》(菏老字[2012]1号),要求各县区及老龄委成员单位在春节期间重点做好六件实事:一是认真检查老年优待政策在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区着重落实好90—99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落实。二是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庭,看望、慰问和救助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百岁老人、高龄老人、离退休职工,特别是老红军、老英模、老党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积极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多办事、办好事,至少办一、两件实事。四是充分发挥各级“花冠爱心银龄志愿者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爱老奉献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干休所、敬老院、老年公寓、孤寡老人、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家中义务劳动,组织医务、法律、社会、文艺志愿者在社区、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开展义诊、义演、保健咨询、心理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五是积极引导商业、文化、餐饮、旅游、卫生等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惠老行动。六是鼓励社会各界开展与孤寡、空巢、特困、失能或半失能、高龄老人结对帮扶活动,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创造更好的条件。
(来源: 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