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怀,提升高龄老年人生活水平,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让全市老年人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自2019年1月起,昌邑市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明确具有昌邑市常住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
下步,昌邑市将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