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应成立养老保险监管委员会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省政协委员李贺平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强吉林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建议中提到,我省应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推迟或避免隐性债务的显性化,并逐步消解隐性财务危机。
 
     李贺平说:“我省应调整投资运营结构,提高养老保险投资运营收益率。我省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养老保险有明显的资金结余,可先就这部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运营。
 
     我省应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必要的话,可设立独立的养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加快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员工的缴费能力。可尝试采取弹性退休制度,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
 
 (来源:凤凰)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