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落实好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从2019年1月1日起县(市、区)政府应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6元的基础养老金”等规定。
江西宜丰县财政局、居保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提前介入相关工作,并联合开展了对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尤其针对全县6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摸底。为此,该县现有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老年人达18350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老年人达5586人。
为确保全县2万余名老年人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得到充分保障,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该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106万元,确保了全县参保老年人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