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已于4月30日印发,5月1日起实施。此番新政涉及哪些险种,社保费率怎么降,个人待遇是否受影响……在17日举行的云南省社保降费减负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答了一些焦点问题。
1按新政待遇会跟着降吗?不影响!
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无关
《实施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省人社厅副厅长施边明特别提到,按照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无关,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而且,今年我省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同时,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实施方案》明确,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1年至2020年4月30日。不影响失业待遇和按时足额发放。
工伤保险方面,现行的是“在保持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该政策在2019年4月30日到期后,将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实施降费率后,不影响工伤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
2如何确保个人待遇不变?有保障!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86亿元
施边明介绍,截至2018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86亿元,可支付月数约为28个月。仅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这一项措施,2019年当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计将减少约43.5亿元,2020年将减少约58亿元。实施降费,不影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稳,不影响退休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此外,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40亿元,可支撑月数达90个月;工伤保险基金结余32亿元,可支撑月数达29个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均不会对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造成影响。
为了不折不扣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项普惠性政策,省财政厅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增加基金收入,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壮大基金规模,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强化资金保障。
3其他缴费政策有变化吗?更有利!
降低了缴费“门槛”,还可“多缴多得”
《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整计算口径后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缴费人在规定档次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
施边明表示,这次政策调整,不仅降低了缴费“门槛”,我省还将按照10%设置一个增加缴费基数的档次,方便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应当说,这两项政策的含金量很高,既能发挥减负作用,又可避免对低收入群体因缴费困难被挤出制度外,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医保、生育等保险会受影响吗?医保减负了!
不会影响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志学表示,方案虽未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降低费率,但要求将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由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基数的2%进行缴纳。全省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单位费率缴费,不保底不封顶,费率为0.5%至2%。
由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现在执行的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较大幅度下降,且我省各统筹区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基本上采用了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将有效降低单位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负担。此外,由于目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以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不设封顶保底线,因此,此次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对生育保险缴费暂无影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今年内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也将同步下降,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此次降低社保费率造成的基金收入减少,通过消化历年基金结余、加强医保控费等措施解决,不会影响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宋金艳)
发展史,社保经历过几次降费减负?
截至2018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99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实现14年连调。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1%,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86%降至0.54%,截至4月底,共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110亿元。
涉及面:此次主要涉及哪些险种?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工伤保险
算笔账:到底能减轻多少负担?
据了解,目前我省降低社保费率的业务经办已全面启动。经测算,仅2019年就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61.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43.5亿元、失业保险约13亿元、工伤保险约5亿元);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门槛,预计全年可减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负担约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