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处境两难,根源是销售模式不匹配
作者:   来源: 新浪财经  2019-04-26

    所谓的“税延养老”就是在20185月之后试行的养老税收优惠(首先适用于保险产品,而非公募基金),即每月购买1000元养老保险可以减免1000元的应缴税款额度,例如,高薪人群30%的所得税率,每月可以节约300元个税,一年差不多3600元。

根据博格所知,作为”延税养老“的上海,参与该项优惠的人数不到1万人,新增养老保险资金不到1亿元,似乎这个与当初预期差很远。为何如此呢?

 

    (1)销售层面没有人推广

 

    在上海参与“延税养老“主要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例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而且都是专业人士并非基层员工。

    普通保险的销售提成非常搞,例如分期缴费的保险,基本第一年保费的50%为销售提成,但是对于延税养老对应的保险基本没有销售提成,所以基本没有销售人员愿意推广。

    而且在好的东西如果没有推广则不会被人知晓,但是如果(高昂)推广费由客户承担,税收给予优惠都不够销售费用的,就如同再次陷入《养老FOF的劫难》。

 

    (2税延养老是一个折衷方案

 

    但凡”折衷“都是不完美的,为何仅给予1000元的应缴税款额度的优惠,而不是更高或者没有上限呢?

    目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也就意味着收入高于5000元的参与税延养老才是有价值的。

    如果高收入阶层,例如月薪10万元,每月购买2万元税延养老产品(包括保险、基金),按45%所得税率可以节约差不多9000元,这个或许就将被视为高薪人的福利。此外,个税归地方财政,如果个税减少代表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其实在美国给”工薪”阶层税收优惠,他们自己负责给资金养老,剩余困难的通过社保给予基本养老,其实也是减轻国家负担。

 

    (3)根源还是赚取提成销售模式

 

    如果在金融行业,所有的产品销售推动都是靠”赚取提成“销售模式的驱动,那么一定是销售机构赚钱的东西才有人推广,当然销售机构赚钱并不代表投资者赚钱。

    能让销售机构赚钱,也能让投资者赚钱的金融产品少之又少,美国401KIRA制度的成功,与其在1980-2000年从赚取提成销售模式转型到买方投顾服务模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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