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一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作者:   来源: 红星新闻  2019-04-30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国要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红星新闻记者29日从四川省人社厅2019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已出台,从5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那么,此举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有何重要影响?社保待遇会否下降?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缴费基数总额相同的情况下,调整后,单位缴费额将同比下降。同时,降费并不意味着社保待遇的下降。

  他解释说,从四川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现有结余看,总体上能够支撑养老保险制度性降低费率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

  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社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也就是说,今年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所涉及的职工平均工资这项参数(包括计算缴费指数所用参数),仍然用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为保障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国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来提高基金的可持续能力,如提高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目前四川省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同时,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也进行了调整。自201951日起,以四川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过去,养老保险系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部分市(州)的失业和医保个人缴费上下限还以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这次均统一按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以2018年为例,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761元,而小口径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两者相差12870元,全口径平均工资较小口径平均工资低18%

  此外,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由过去的60%-100%调整到60%-300%。四川省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过渡政策。2019年至2021年,上下限分别为50%-300%55%-300%60%-300%

  按此调整后,既能够减轻缴费困难人员的缴费负担,又能对缴费能力较强的人员通过多缴多得机制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养老待遇。

 

  今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15连涨

 

  四川社保惠民工作以落实经办扶贫为重点,确保到6月底,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9月底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今年,将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4连调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15连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会相应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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