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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能否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官方回复
作者:   来源: 四川在线  2019-04-23

    养老保险是一项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举措。其中,又可分为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那么农村养老保险能否转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该问题,官方对此进行了回复。

    网友咨询表示,自己是绵阳江油市的农民工,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起,和其爱人缴的是每年300元的档,到去年已快10年了。2017年,他们夫妇来成都市温江区打工,去年起公司给全体员工购买了社保,我想咨询一下温江区社保局,像我们这样的,能不能把我老家农村的养老保险转到温江,与现在的社保并在一起?

    对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回复表示,按照《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不同统筹地区的,可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并提交复印件。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回复表示,根据川办发〔201859号的规定: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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