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和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在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在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提高其生命及生活质量和建立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得到不断的发展,社区养老的老人可以在不割舍亲情的情况下得到很好的照顾。
一、社区养老的定义
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老人住在家庭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承担养老工作或托老服务,向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如社区办老年饭桌、送餐上门、家庭病床、料理家务和“急救铃”等。
老年宜居社区应该具备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等基本特质,保障所有年龄人群都能生活在熟悉的住区,并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
二、社会养老的服务形式
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
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托”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日间托付照料服务:针对有子女白天上班、家中无人照顾的家庭提供长者“托管”服务;而短期托付护理服务,则是针对空巢家庭、家中有手术后、病后需康复的家庭提供护理、康复、健康管理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三、推行社区养老服务优势
1、与居家养老相比,不同代际人员的生活现状为社区养老提供了发展机遇。虽然经济状况有了改善,但中青年阶层在面临养老问题,除了在资金上给予适当照顾之外,多数人是心有余力不足,无暇亲自参与对老年的日常养老服务。
这样一来,居家养老虽然为大多数家庭所接受,但往往有现实难处,这也为社区养老服务等新兴的行业兴起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机遇。在国家鼓励、老年人需要、中青年无暇的情况下,社区养老服务业有着发展的肥沃土壤。
2.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传统的文化观念与机构养老的参差不齐客观上有利于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在相当部分的中国人眼中,福利院等机构养老意味着家庭关系的物理与心理分割,使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心理上不愿意接受,子女也在家庭关系和人际交往上背负较大的心理负担。
3.机构养老服务大多注重了营利性,其服务质量难免参差不齐。这样一来,很多老年人不愿意、子女不放心老年人参加机构养老的情况比较普遍。
而社区则与此不同,社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空间,熟悉感强,认同度高,以社区服务的形式为居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具有兼顾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和养老服务的融合优势,可接受性明显高于机构养老。
四、我国社区养老的发展现状
1.老年服务形式化严重,设施过于简单,服务内容过于单一,致使许多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流于形式。
2.资金不足。社区养老很多环节都需要资金,但自己又没有自我造血功能,缺乏活动经费和设施建设费用,导致社区户外环境适老性欠佳;老年人住房适老化程度低,有安全性隐患;
4.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服务人员缺乏专业化和专业培训。社区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基本都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就业相对困难的人员,服务内容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素质有待提高。他们没有接受专业化、正规化的培训。
5.医疗保健和护理设施不健全。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患病率上升,器官功能退化,生活自理能力下降,老年人口对医疗保健、家庭护理和生活照料的需求大大增加。然而现在的很多社区在这方面的设施很简陋,只有简单的医务室,没有老年医学方面的专家坐诊,更没有相关的科室设置,不具备医疗急救和提供专业护理的能力。
6.精神文化生活、社交娱乐不够丰富。对多数老年人而言,除了要有较好的物质条件之外,更需要有较高层次的文化与精神生活,追求的是具有丰富精神内涵的养老享老,并且对精神文化的追求还呈现个性化的趋势。绝大多数老年社区服务内容比较缺乏,除了一些诸如麻将、牌类等简单游戏之外,高品位的文化服务比较少,例如人文艺术、花鸟虫鱼、学习交流等。以至于许多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感情寂寞和无助的心理,不利于老年健康。
五、社区养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政府主导和政策保障问题。
(1)政府责任不清。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面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和合理的定位,造成各地的服务提供主体不明。
(2)政策扶持不足。在宏观的政策层面,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业的规划和政策扶持相对缺失,致使无法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进而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向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3)资金投入问题。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出资的,资金来源的渠道单一,如果政府资金紧张,再加上居家养老服务所具有的补贴的服务对象少,居家养老服务就只能依靠经济较为困难的基层社区,发展举步维艰。
(4)机制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三是管理机制缺失。
2.社会参与和中介机构问题。
由于服务提供主体的单一性,社会力量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参与十分不足,这一方面在无形中加重了政府的负担,造成责任不明和定位不清;另一方面也会降低社会机构或中介组织的积极性,使得养老服务无法实现社会化和可持续发展。
3.无障碍环境缺失明显。
老旧社区大多居住在三层及以上,因无电梯,普遍存在上下楼不便问题。并且普遍未进行无障碍改造。
4.养老服务滞后。
一是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关注较多的还是狭义上的特殊老人群体(孤券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对于活力老人服务项目缺失,缺乏老年室内活动场所。
许多老旧社区的老年人常年在户外的露天环境中下棋、聊天,冬冷夏热雾霾,既不方便,也不利于健康。
二是社区医疗服务站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医疗服务站借助于原有的居民楼或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较小,主要以提供规定的药品为主,开展体检、康复等服务的不足6%,普遍没有预防服务。三是社区日间照料薄弱。与老旧社区现状和需求相比,日间照料机构缺乏问题突出。
六、社区养老发展的建议
1.服务形式要多样化,内容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
熟悉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和需求,追求系统化服务,方便日后管理,总体做到“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位一体,全面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
2.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充分保证服务质量。
应扩大培养规模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补贴、社会地位及晋升机制,提高社会认同感,设定严格的准入机制,持证上岗,由强调知识储备转向实际性操作,进行明确分工。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为数不多的法律和政策。
4.构建不同需求的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养老服务。
仅仅依靠政府无法满足现阶段养老的需要,我国应大力推进企业及有能力的个体等不同的主题参与到社区养老,使其在其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老年人的身体心理都是不同需求的,所以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要求也就有所不同。所以需要构筑一个多层从的服务体系,针对身体状况不同的老人提供不同的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定期健康检查、上门医疗服务、家庭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或康复训练等。
同时,针对不同文化水平的老人也应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另外,社区养老服务不仅是为老人提供身体和精神上的帮助,还应该满足他们发挥余热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让有能力的老人参与到社区服务中。
如今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温饱已不成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其心理需求问题。孤寂,是困扰老年人服务的大问题。体能日益下降、身体疾患越来越多,身边的老伙伴越来越少,找个能说说话、聊聊天的人越来越难,老年人对亲情的渴望、家人陪伴的需求越来越强,以家庭为中心的社区养老将会有超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