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
作者:   来源: 洛阳日报  2019-05-27


  近年,随着养老服务产业日益升温,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注意防范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避免陷入“高收益”陷阱。

 

  案例

  2014年,陆某在北京成立怡养爱晚(北京)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打着“民政部爱晚工程”旗号,宣称在国内外宜居风景区内设有17个养老基地,并以“可在任何一个基地免费饮食居住的度假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服务”吸引会员。想要成为会员,必须以10万元起步参与其项目投资,据称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16%,合同期满后,养老服务费还能全额返还。

  2016年年初,陆某旗下公司资金链断裂。经审理查明,陆某旗下公司吸收资金超4亿元,截至2016年6月,尚有超过2亿元投资款未返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50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怡养爱晚(北京)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具有金融牌照,却向社会公开招募资金,陆某及公司人员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近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一些老年人对金融知识了解较少,容易被不法分子以“养老”“投资”等名义利用。

  当前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有3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形式: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返本销售、约定回购;三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方式获取信任,吸引投资。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老年人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对于一些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进行的项目推广,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认真鉴别,切勿片面追求高收益,以免造成损失。(洛阳日报记者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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