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礼记·礼运篇》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几千年前的古人对大同社会的一种理想向往。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许多老年人都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已经急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且正跨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有数据显示,按我国老人年龄以60岁启计,预计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至3亿人。按照国际通行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时,意味着进入老龄化;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超过20%,则进入超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阶段,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11.70%,即将步入深度老龄化,预计204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20%,进入超老龄化社会。
《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进一步打通养老服务的堵点,消除老来无依的民生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意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扩大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必将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专门就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做出过重要指示,这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要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个明显改善,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
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老有所养就是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要奋斗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一定要做到,而且要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