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宜春市政府部署,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进行提标,其中城镇的提高到835元/人月和农村集中的提高到505元/人月、农村分散的提高到400元/人月。
此项资金涉及人员特殊、政策性强,为确保提标工作迅速落实到位,江西宜丰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精心组织,按市政府文件要求落实新标准发放第二季度了203.3万元,并补发第一季度提标部分11.7万元。为此,该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局及时下发提标文件到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要求补发工作4月底前必须完成,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