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昨日,西安市召开2013年老龄工作会议。记者获悉,我市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综合帮扶机制
目前,西安60岁以上老年人有125.6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9%;其中80岁以上老人有14.77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1.38%。我市人口老龄化正进入快速发展期,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进一步加剧。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和人员全覆盖,特别是重视失地、失独老人和贫困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综合帮扶、老年人医疗救助帮困和慈善助医工作机制。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今年,我市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提高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减轻老年人医疗负担;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逐步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我市将在各类二、三级医院普遍建立老年病科,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设立老年卫生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立老年健康咨询辅导中心,针对老年人易发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开展专业咨询辅导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率要达100%,组织一次65岁以上老人一般性体检。
我市还将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政府为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落实每月100元—300元的护理费用;按照民政部提出的“阳光计划”,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养老示范培训为一体的曲江老年服务中心。
将把老年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总体发展规划
我市将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今年将培训200名养老机构初级护理员,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0%以上;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全年完成80%的老年人录入工作。今年,我市将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把高龄、孤独、空巢、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在全市三分之一的社区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和老年温馨家庭评选活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我市还将把老年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以老年大学为主体,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社会教育,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完善老年教育网络,逐步普及老年教育。
今年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0张
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工作,是我市确定的2013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日前出台《推进2013年度城乡养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今年我市将建设100个老年餐桌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就餐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就餐的老人在15人以上。
今年,我市将积极发展机构养老,全年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新建2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100个老年餐桌示范点;在300个村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在100个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方案提出,300个农村养老服务试点每个要拥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设置3—6张居家养老床位,并设有文化活动室和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的100个社区,每个须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设置4—8张养老床位,开展日间照料、家庭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内容。2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每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不少于10张。此外,在机构养老方面,第一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第二社会福利院养老康复楼,灞桥区、长安区、户县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等项目力争年底前完工。此外,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兴建养老机构,确保全年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0张以上。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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