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于受持续低温阴雨天气影响,导致鲜果、畜肉和蔬菜价格上涨较多。江西宜春市3、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为6.3%、7.9%。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体造成的生活压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根据该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合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关于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规定,宜丰县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中不少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时间为3-4月共两个月,发放标准为3月份城镇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5.74元,乡村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5.41元,4月份城镇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发放31.68元,乡村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8.96元。
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宜丰县财政局一方面积极筹措和落实补贴资金,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民政局将农村低保人员及特困人员3-4月临时价格补贴资金26.44万元拨付乡财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困难户手中。其他享受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也在陆续办理之中。争取将补贴资金早日发放困难群众手中,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还将加强资金监管,保障新机制的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