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鄞州在全国率先实现老年人享有老保。”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乐光翟说。为了使全区老年人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加大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员的关怀,鄞州区对全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未享受社会保障的近6万名老人给予每月80~120元的生活补助。当年,我区共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金7400万元。
这一年,74岁的陶银娣可以在每月10日领取120元的补助金,这令她十分开心。陶银娣丈夫和儿子都不幸去世,而自己因为患上脑血管病,花光了积蓄。在补助金发放之前,她主要靠小女儿每月给的100元生活。随着补助金的发放,陶银娣恢复了正常吃药,体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2006年年底,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日趋完善,参保人数达到21.4万人。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达到8.1万人,其中4.8万人已按月领取了养老金。全区对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无养老保障的农村老年人员可享受生活补助。凡户籍在我区的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缴纳一定额度的资金,就能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此外,我区所有“五保”老人都实现了集中供养。
2010年,在这一政策保障下,全区12.5万名老年人有了晚年生活保障,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此外,在鄞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实现全覆盖;“三老”“三属”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均能领到不同金额的生活补助。
2010年,全区44058名城镇退休职工的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646元,68494名被征地农民月平均养老金为426元,29614名城乡老年人员月均养老保障金为415元。为了追求更富足的物质生活,鄞州老年人员纷纷参加各类社保。全区享受生活补助老年人员已从2006年的近6万名减至目前的2.5万名。
鄞州还给予老年人全面的医疗保障。全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已基本建成,无论地处多偏僻,老年人都能在15分钟内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诊疗。此外,我区每年还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
为了给老年人提供全面的福利服务,鄞州每年都在完善为老服务设施。积极兴建“星光老年”之家,确保每个村都有集娱乐、学习、保健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休闲场所,仅今年就列支350万元。积极斥资兴建和修缮公益性敬老院,仅2010年就投入2500万元。
我区老年人生活补贴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完成。10458名在2010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人员已全部纳入城乡居保管理系统,4005名在2010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中,已有96.5%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3年,我区对于2010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已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的人员直接纳入城乡居保体系。待遇分基础养老金和补贴差额两块发放,利用基础养老金与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增资差额,逐步实现自然并轨。对于2010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通过鼓励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保体系。2016年起,我区根据宁波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老年人员保障的政策有了较大调整,即改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不过,取消缴费补贴设置了过渡期,即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未逐年缴费的人员以及预计到达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仍可享受补贴。
随着我区经济高速发展,我区将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实事工程来积极推进、着力健全。为了全面提升全区老年人幸福感,提高生活水平,我区全力织就养老保障网。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在全区推进养老机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院互融模式建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