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萍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古槐街道西门社区的一位老人,80岁的她靠吃低保维持生活,而且常年有病,嘉诚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的助老员李新银长年照顾着老人。“新银勤快着呢,洗衣、做家务,她样样精通。”张丽萍说。
张丽萍老人口中的李新银是一名居家养老服务员,而像她这样的工作人员,现已遍布济宁各县市区的困难家庭。
济宁是孔孟之乡,儒家文化、孝贤文化影响深远,家庭养老观念浓厚。数据显示:济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31万,占总人口的15.47%,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该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160万,占总人口的19.7%,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将达到30万。为此,济宁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便是其中的一项创新之举。
济宁市规定三类老人的居家养老费用全额由政府买单。这三类老人分别为:城镇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保低收入老年人;无子女照顾的市级以上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老年人。
据悉,济宁市在山东省率先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2012年全市投入近900万元,为4000多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