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菏泽市结合国家和省老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出台了2013年工作要点和百分考核办法,对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召开了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全市银龄安康总结表彰会议和全市老龄宣传信息表彰会议。根据工作部署,下步重点做活六篇文章,推动全年工作上水平:
一是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老年法》,协调菏泽日报、司法局等单位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协调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督查室在牡丹文化节、老人节期间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和督查;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做好迎接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确保“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二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配合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全市新建2处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适时组织观摩评比活动;与菏泽家政学院联合继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推动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三是推动各级将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积极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好事,开展优秀联络员和成员单位办实事评选表彰活动;全面落实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完成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力争达90%以上;联合市人寿公司开展银龄安康特困老年人救助活动,全面完成省银龄安康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老龄宣传信息工作,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开展第九届菏泽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敬老模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和全面做好全国第一个“老年节”庆祝活动;加强户外宣传,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建立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和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宣传栏。
五是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组织花冠银龄爱心志愿团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成立菏泽市老年艺术团;培育扶持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先进典型,各县区至少培训100名老年文化活动骨干;积极探索文化养老新途径,继续开展戏剧敬老、电影敬老和图书敬老等活动;开展老年旅游活动,打造老年旅游品牌。
六是加强村居老年协会组织建设,每县区培育扶持3-5处典型;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培训,表彰模范村居老年协会;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县区搞1-2个试点。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