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确定将80-89周岁无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列入今年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从今年起,对全区80-89周岁无收入老人实行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实现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扩面。
多年来,淄博市博山区一直将改善和保障老年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2002年,对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生活补贴发放制度,标准为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30元,百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2010年,为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博山区将90到99岁老年人的高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一倍,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
据悉,此次博山区为80-89周岁无收入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区财政每年要多支出一百万元,充分体现了博山区政府关注民生,对高龄老人特别关爱、关怀。
(来源:淄博市老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