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范围不断细化
作者:   来源: 法治周末  2019-07-10


  75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自今年1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据法治周末记者统计,天津市是第20个公布2019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地区,截至78日,北京、上海、广东、广西、宁夏、湖南、湖北、江苏、河南、新疆、辽宁、山西、河北、江西、陕西、内蒙古、福建、海南、甘肃已经分别公布了2019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浙江省2019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征询意见也已在6月下旬结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金的调整成为已退休或即将退休人员的关注热点,养老金调整后能拿到多少钱,哪些群体能得到政策倾斜,成为民众最关心的问题。
 

 

  涨幅持平5%

  此前,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911日起,为2018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按照《通知》规定,目前20省份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存在一定差异。按照《通知》要求与地方实际结合的方式,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标准。

  定额调整部分,各地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幅度各不相同,上海市、广东省最高,每人每月增加60;天津市最低,每人每月增加12;辽宁省的定额调整分为五档,最高档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目前公布调整的20省中,已有12个省明确调整幅度在5%左右。比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调整方案显示,养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后,人均增加220元左右;山西省人社厅明确,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4元,增幅5%左右,惠及全省261.3万退休人员。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自2005年以来,中国已经连续15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但2015年之前普遍涨幅都在10%,从2016年涨幅开始下降至6.5%左右,2017年涨幅5.5%左右,2018年涨幅为5%,此次养老金调整幅度与2018年几乎持平。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郑春荣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待遇上调幅度近年有所下调,主要是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指数以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

  关于养老金的调整幅度为何在5%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孙永勇认为这是国家对养老金收支综合考虑的结果,“养老金调整的基本要求是,既能够保证购买力又能让老年人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另外一个基本要求是,不能超越基金增长”,他强调,“不能再期望像以前一样养老金上调10%,因为那已经超越了现在的基金增长,养老金调整的幅度不能比基金增长速度还快”。

 

  部分省份缩小企事业差距

  “我们企业退休的员工,比从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的养老金每个月少1000多元。”家住河北已经退休两年的王小红向法治周末记者倾诉,她身边很多曾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甚至比她的工作、缴费年限还要短,但退休后养老金比她拿的多很多。

  在今年这一局面将有所改变,河北省此次的养老金挂钩调整除了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外,对于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基本养老金较事业单位有所增加。

  河北省明确,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再以本人2018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年至不满26年期间的增加9元,满26年及以上的增加19元。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已经发布调整方案的20个省份,除河北省外,江西、河南和山西三地,企业的增幅也均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

  其中,山西省挂钩调整的办法直接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分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4元,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前发布的《通知》建议各省采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的原则。为何还有地区将企业和事业单位分开调整?

  对此,孙永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分开可能是由于刚开始实行‘并轨’改革时,各地方的进度不同,所以各个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不同的调整政策。但从长远来看,坚持企事业单位‘并轨’的话,即使现在部分省份选择分开调整,未来也一定会统一调整。”

  郑春荣也认为,由于一些行业以往存在一些养老金差异,部分群体的养老金水平过低,因此政府利用待遇调整时机予以完善,是合理的。但他建议,未来应避免单独调整的政策,“今后随着工资体系的市场化、合理化,待遇调整应普遍化,尽量少用单独调整政策”。

 

  养老金调整倾斜对象不断细化

  在此次调整中,不少省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了调整范围。

  比如在挂钩调整中,河北和湖南两省的政策中均增加了对因公伤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

  河北省对1998930日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增资额达不到企业平均调整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湖南省规定,此次调整后,因工残退休人员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孙永勇支持这两地对于因公伤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调整。他指出,目前养老金的调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退休前的工作和缴费记录,但因公伤退休就意味着员工的工作记录和缴费年限比较短,而我国工资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这会让因公伤退休的员工与其他员工拉开很大的差距。

  “他们因公负伤本来就在身体以及工资上受到了损失,不应再在养老金的领取上受到损失。”孙永勇说。

  除河北、湖南两地在挂钩调整中对因工伤退休人员的政策照顾外,也有省份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还有部分省份增加了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比如,湖北省规定,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宁夏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不少地方还扩大了养老金倾斜调整的人员范围,比如北京有4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倾斜照顾,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对于各省份对于养老金倾斜对象的不断细化,孙永勇认为这是养老金调整越来越科学化的体现,他认为,此前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和地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不同地区的不同群体和个人所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有所不同,未来为了体现养老金的公平,各地可以相互借鉴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养老金政策,让其更科学、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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