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2013年一季度老龄工作实现开门红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今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老龄办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毕节市老龄办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积极抢抓“新机遇”、稳妥驱驶“新动力”,正确瞄准“新起点”,严格提出“新要求”,老龄事业呈现积极、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
 
  积极抢抓“新机遇”,努力争取“两大支持”
  党委政府的重视力度加大,各类优势日益凸显。2012年末,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毕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要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适应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要求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这是毕节市党委政府针对老龄工作下发的首个综合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省老龄办支持力度空前,各种机遇汇集一时。2012年末,省老龄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四加一优化”的战略部署,加大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的帮扶力度,省老龄办对毕节市的关心和支持力度空前加大。为扎实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三月下旬,市老龄办成立了《意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毕市老龄委〔2013〕1号),将目标任务全面分解给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老龄办。随着两项重要文件的出台,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迎来了历史发展的春天。
 
  稳妥驱驶“新动力”,奋力实现“三大突破”
  考核、经费、项目,这是老龄事业发展的三大内生动力,也是市老龄办一季度着力突破的三大难题和瓶颈。
  目标考核是保障,历史性将老龄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一季度,市老龄办经过多方努力,首次将居家养老服务、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年人优待等三项老龄工作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老龄工作的考核强度空前增大。
  经费预算是支撑,历史性将老龄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初预算。长期以来,老龄事业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不足是制约老龄工作的一大瓶颈。办领导多次向市领导专题汇报,多次到市财政协调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市政府同意将老龄工作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困扰老龄办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项目建设是基础,历史性将老龄项目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和省老龄办的盘子。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目标考核中,首次将“所有城市社区、农村社区都要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双山新区要建成5个‘三星级’老年协会、毕节经济开发区要建成3个‘三星级’老年协会,其余各县区都要建成10个‘三星级’老年协会”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省老龄办支持毕节试验区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每年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10个以上的老年协会补助项目,“十二五”期间帮助毕节试验区打造5个基层老年协会全省示范点;协调有关部门,“十二五”期间,帮助毕节试验区争取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立项;帮助毕节市七星关区落实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今年一季度,市老龄办积极争取省老龄办的支持,12个农村幸福院的项目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得到省老龄办的大力支持,目前正积极上报35个农村幸福院补助项目。首次建设老龄工作项目库。各县区共填报了371个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431农村老年协会项目资料,目前已经全部入库管理,为下步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确瞄准“新起点”,科学制定“六大目标”
  今年年初,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老龄办科学制订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积极打造‘两个平台’,力争实现‘三个突破’、认真抓好‘四个突出’、努力达到‘五个满意’、逐步实现‘六个老有’,奋力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后发赶超,超常规崛起”的工作思路。目前,各项目标任务正有条不紊的推进。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积极谋划新时期的老龄工作。一季度,市老龄办积极筹备全委会、老龄工作会议的相关工作。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毕委办字〔2012〕282号)和《毕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毕府办通〔2012〕167号)分解细化到县区老龄办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这两项重要政策性文件落到实处。
  积极打造“老有所乐”平台、“老有所为”平台,着力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认真开展老年人旅游工作,加强贵阳原野旅行社的合作,正组织首批30余名老年人到台湾旅游。认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市共41个为老服务单位和窗口申报市级“敬老文明号”。
  突出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突出抓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突出抓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突出抓好老龄宣传工作,强化老龄部门为老服务功能。一是突出抓好居家养老服务。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教育惠民行动、社会关爱行动、家庭温暖行动”的通知》(毕委〔2012〕130号)要求,承担了全市“空巢老人”关爱行动方面的工作。开展空巢老人、特困老人和敬老院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在王祺市长的带领下走访慰问了赫章县相关敬老院和困难老年人;市老龄办下发了《关爱“空巢老人”行动实施方案》到各县区老龄办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开展了“空巢老人”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空巢老人55088户,73675人,其中:城镇1308户,1639人,农村53780户,72036人,失能、半失能7571人,已经结对帮扶空巢老人34418人,纳入城乡低保空巢老人19479人,解决临时救助空巢老人7677人,走访慰问空巢老人13599人,接受免费义诊空巢老人8260人,接受生活照料空巢老人5294人,接受精神慰藉空巢老人9143人,接受其他帮扶空巢老人6608人,各级机构帮扶投入5179人、14594人次,志愿者上门帮扶投入1589人、5067人次,帮扶投入资金218万元,帮扶投入物资折款157万元;部分县(区)制作了“空巢老人关爱卡”2.5万余张,并陆续发放到”空巢老人“手中。二是突出抓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经过认真广泛调研,确定将七星关区市东办事处双城社区、七星关区长春镇王官村、大方县羊场镇桶井村、黔西县钟山乡金钟社区、赫章县城关镇上街村5个社区(村)老年协会列为全省示范点,计划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倾斜和帮助。同时,争取省老龄办的支持,正积极组织各县区上报10个“三星级”老年协会的补助项目。三是突出抓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积极解决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问题,首次将9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认真组织2013年度百岁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核工作。认真解决老年人来信来访问题,妥善解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部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四是突出抓好老龄宣传工作。一季度,市老龄办共编发工作简报14期40余条,在有关媒体上报道宣传老龄工作10余次。
 
  严格提出“新要求”,深入落实“十项规定”
  加大制度管理力度。为深入落实市委“十项规定”,一季度,市老龄办着手起草了考勤考绩、公务接待、公文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加强车辆和财务管理,推进干部绩效考核,干部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机关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加大工作调研力度。为切实发挥老龄部门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的作用,一季度,市老龄办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各科室今年要完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于6月底前提交办领导审查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省老龄办,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积极配合省老龄办,认真开展空巢老人抽样调查工作。
  一季度,市老龄办紧紧围绕“五个满意”和“六个老有”的奋斗目标,突出重点、狠抓亮点,老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开门红。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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