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民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邻里养老互助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邻里养老互助点将实现“五有保障”,有统一名称、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等,今年的目标是每个县市区要建设6-8处邻里互助点。
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邻里养老互助点建设,统一名称,明确功能,年内每个县市区要建设6-8处,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达到10处以上,到2015年,全市建成邻里养老互助点500处。同时,原有的邻里养老互助点要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根据要求,所有邻里养老互助点都将有统一名称,并制作成标牌悬挂于醒目位置。全市统一名称为:“邻里养老互助点”。
在活动场所上,邻里养老互助点须有完全或相对独立的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2平方米以上,并配备电视、棋牌、声乐等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使用的基本服务设施。
邻里养老互助点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在社区老年人家中设立的邻里养老互助点,将参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市中心区内的邻里养老互助点“每处每年补助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建点之初要根据其活动特点为其配备基本的活动器具。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