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海岛老年人特别是老年渔农民人群生活状况和多元化养老需求,普陀区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养老保险各类政策基础上,因类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构建多层级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全覆盖,助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生活水平。
一是筑牢城乡居保“堤”,夯实基础。按“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不断提升缴费档次,提高待遇标准。2019年起,全区城乡居保设置每年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2400元、3600元共八个缴费档,由财政分别配套相应补贴。同时,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制度建立之初的7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180元/月,增幅157%。目前,全区城乡居保参保7.1万人,其中已享受待遇3.3万人,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实现“双覆盖”。
二是织密兜底保障“网”,提档升级。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参保,在原四档缴费档基础上新增最低生活保障线缴费档,同步调整其待遇水平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叠加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后,待遇水平可达900元/月以上,比原提高290元/月。针对符合城乡居保代缴条件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最低档缴费政府财政全额代缴,惠及2500余人。针对原集体捕捞渔民,在城乡居保待遇基础上,落实生活补贴发放制度。截止目前,全区1.6万余人享受生活补贴,人均增发220元/月。
三是拓宽职保参保“路”,完善扶持。对被征地农民通过自愿缴费方式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转轨补贴”,并折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在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退休待遇。同时,适当降低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对经认定的传统海洋捕捞渔民补助社保缴费80元/月。目前,全区4.4万名被征地农民和4500余名海洋捕捞渔民办理职保参保,其中2.9万人享受职保养老,人均待遇196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