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征求《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意见的公告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发展,切实保障中长期养老机构设施用地,我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了《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对《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27日,3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途径有:
  1.信函寄至: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邮政编码:5100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fulichu2007@126.com;
  3.传真至:020-83178676。
 
  三、注意事项
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交,并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超过公示期后再反馈意见,或反馈意见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3月29日
 
  《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公示说明
 
  一、项目背景
  我市早在1992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2年底,全市有126.4万老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市老龄人口将以每年4%左右速度递增,到2015年将超过140万人,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发改委《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张。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6万张,4%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
  为保障我市中长期养老机构设施用地,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委托编制了《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
 
  二、规划范围
  1. 研究范围: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十区两市,从全市的角度分析分析养老机构需求和缺口。
  2. 规划范围: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落实用地选址。从化市、增城市根据本规划原则、目标任务和当地实际,编制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三、规划期限
  以2012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2013-2020年。中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四、规划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广州市养老机构建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分布等,按照“五临近一远离”(临近公共交通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公园绿地、生活配套设施、大型居住区和远离厌恶型设施)的要求和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床位的目标,在空间上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其中,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6万张。
 
  五、规划布局
  养老机构设施布局按市(片区)、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配置”,分为“区域统筹”和“街道及以下”两层次。至2020年,十个区规划布局44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3万张(其中至2015年,十个区规划布局19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4万张),确保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床位的目标。
  规划的养老机构可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单位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形式建设。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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