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近年来,接待了很多老年人理财上当受骗投诉,很多老年人存款变保险、血汗钱被诱骗购买私募基金、遭遇非法集资、购买几种医疗器械、几十种保健品、墓地、养老卡、老友借钱不还、给人担保、传销等等的事件层出不穷,有的老人分四次被骗60多万。目前老年朋友理财意愿强烈,但是理财知识方面较为薄弱,老年人急需加强金融理财知识教育和学习。
由于年事已高,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患病或发生意外,需要相应的医治费用,发生这类情况,既影响自己的生活,还要牵扯到儿女的精力。因此,老年人应加强身体锻炼与营养补充,注意改善身体素质,增强抵御疾病和外界伤害的能力。同时,可选择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以便在发生不测时减轻负担。
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活动中,应关注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和利率水平的变化,然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投资品种和各种投资的比例。另外,根据老年理财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应将用于养老的资金重点投资在免征利息税的国债、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还可以选择银行、证券、保险针对老年人设计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宜掌握在40%左右;考虑到资金的灵活调度,投资储蓄的资金,可掌握在40%左右;对于部分家庭经济宽裕,又具备金融理财知识和良好心理素质的老年人,如手头积蓄较宽松,可将少量的钱用于股票、收藏等风险投资,一般应控制在20%以内。
此外,老年人在理财时要注意投资期限,有的投资者过分偏重短期理财产品。即便是相同的收益率,由于期限不同,投资时就要充分考虑。如果短期品种到期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的产品,就会产生资金闲置期,其综合收益就不如长期品种。对老年人来说,也没有更多精力和更快的反应力去及时分辨投资品种,因此要注意准确选择投资品种的期限,宜采取“长短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资金使用的需要,作出合理的安排。
老年朋友理财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理财活动中,少数老年人由于对新事物、新知识了解甚少,缺乏科学理性的分析能力,加上防范意识薄弱,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特别提醒老年人,理财时莫步入以下误区。
1、轻信他人贪小便宜;目前“马路骗子”的骗术花样百出,有的故意在路边丢弃假钱币、假文物,引诱他人上钩,然后以“见者平分”为由,诈骗钱财;有的利用过期作废、不可兑换或伪造的外币,采用“串通表演”手法进行诱骗。一些老人由于“贪便宜”心理作怪,容易上当失财。可见,天上不会掉馅饼,防骗先要戒贪心。
2、图高利息集资;近年来,非法集资案时有发生,在集资时往往承诺支付15%-20%的年利息;有的地方民间借贷活动活跃,也常约定支付较高的利息。一些老年人为谋取高利息而对其情有独钟,而一旦非法集资或民间借贷砸盘,不但得不到高利息,还会血本无归。
3、随意放债;俗话说“六十不放债”,也就是说老年人不宜借钱给别人。有的借款人不守信用,借钱时讲尽好话,信誓旦旦,一旦把钱借到手后,便推托种种理由,软磨硬拖,即使有钱也不愿还款,因此,老年人一般不要随意借钱给别人。
4、盲目为他人担保;有的老年人碍于情面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将储蓄存单、债券等有价证券借给别人到银行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其实,这是依法认同自己是第二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提供经济担保的老人就成了替人还债的“替罪羊”。
5、涉足高风险投资;由于当前已过了投资高回报的“黄金时期”,老年人要树立稳健的投资理念,一般宜选择储蓄、国债、理财产品、金融债券或信誉好的企业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切忌过多地选择股市、汇市、房地产等高风险性投资渠道,以防范与控制理财风险。同时,从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出发,也不适宜从事变数较大的风险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