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新的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开始实施。市人社局积极落实这项惠民政策,力推公共服务均等化,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112.91万市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保险覆盖率99.35%。
城镇和农村居民全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新的养老保险办法整合了原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全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去年,办法出台后3个月,市人社局与财政局制定了《实施细则》。4月起,着手研发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5月,新的参保登记程序及养老金申领程序全部完成,实现了文件与执行的无缝对接,原来分开实施的城镇老年居民补贴人员全部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6月份,城乡老年居民调标和增发的养老金待遇全部发放到位。
此外,全市还建立了统一的信息管理网络,所有经办按全市统一程序操作,参保缴费、每月待遇发放结算,与全市各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与市公安、民政及疾控中心死亡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杜绝待遇重复享受问题。居保基金全部纳入区县财政专户,市、区财政补贴资金按季拨付到各区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实施后,全市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最低为每年500元
新办法的实施,逐步推进了居民养老城乡一体发展。去年起,南京市统一提高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最低为500元/年;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农村居民由6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部分区县的城镇居民由20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缴费年限养老金统一提高到一年10元,缩小了城乡差异,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人社部门还积极嫁接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通过嫁接原农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衔接通道,全市3335人办理了转接手续,转接金额335.32万元;通过嫁接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保、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衔接通道,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层次和待遇水平。
保险覆盖率99.35%,57万人自觉续保
在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率的过程中,市人社局探索出“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自觉续保。去年全年南京市正常缴费养老保险人员60.97万人,其中,57.73万居民续保。市人社局还成功帮助3.39万低保对象和0.39万重残人员无障碍参保,解决了社会最困难群体的养老民生问题。
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参保人数112.91万人,保险覆盖率99.35%,已全面完成覆盖率99%的目标任务。其中:缴费人数76.50万人,新建立制度的江南八区已有2.35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中已有7.33万人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现领取人数36.41万人,发放率100%。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