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加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和政策实践问题研究,培养壮大老龄科研人才队伍,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拟在全国遴选建立一批“老龄科研基地”。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
二、遴选条件
1、申报单位的老龄科学理论研究核心学科优势突出,支撑学科门类较为齐全;
2、有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老龄科学理论研究实体性机构,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人员,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积累;
3、有可持续的老龄科学理论研究经费来源保障。
三、遴选程序
1、拟申报的高校、科研院(所)请在了解并同意《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向中国老龄协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
2、中国老龄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形成评审意见,并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3、符合申报条件,并经中国老龄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的,由中国老龄协会下发同意设立老龄科研基地的通知,予以授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甲57号中国老龄协会政策研究部政研处(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010)58122066;58122063
电子邮件:dpt@cncaprc.gov.cn
特此公告
中国老龄协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