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阳市老龄办牵头召开了涉老年人信访工作协调会议,市法院、信访局、民政局、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房管处等7个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参加。此次协调会议,专门就畅通老年人信访“绿色通道”、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了研究、协商,决定自2013年5月起,针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信访案件建立以下四个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人接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老年人诉求渠道,树立老年人上访无小事的观念,在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设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访窗口,专门负责接待、处理老年人的来电、来信、来访等信访案件。同时,对老年人信访工作的原则、职责范围、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工作中始终贯穿“讲感情、送温情、求真情”的工作理念,对老年人做到人格上尊重、感情上贴近、困难上帮助,让当事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凡是在老年人上访接待接中,方法简单,态度恶劣,办事不公,引起矛盾激化的,要追当事人的责任。
二、建立限期结服工作机制。在老年信访工作中,按照信访相关条例,要求对来信来访者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结信(访)达率达百分之百。抓好信访件的落实、回复,实行复信回访制度,做到对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案案有登记,建立完整齐全的资料档案。
所有老年人信访案件要每月送交市老龄办备案,将各镇街、部门处置老年人信访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三、建立定期下访工作机制。由“上访”转变为“下访”, 及时化解老年信访隐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老龄办和老年人协会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月底上报市老龄办,由市老龄办根据问题性质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并及时协调化解。对矛盾突出的信访事件,由市老龄办派出专人到相关职能部门、信访人所在单位、社区进行了解、沟通和协调,把老年人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老年人的维权成本。
四、建立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加强老龄办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每季度老年人信访研判制度,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老年法知识竞赛、老年维权大集等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推出维权工作典型,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泛开展老年维权宣传活动,增强老年人主动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来源:莱阳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