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家民政部与浙江省签署共建温州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合作战略协议,使温州市又一次站到改革的前沿,承担起国家级社会建设体制改革的试验任务。昨天,温州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民政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年底前,温州市将完成第一阶段试点任务,以民政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社会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普惠型的民生福利体系、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的社会管理体系。据悉,近期还将有多个配套文件出台。
社区居家养老将实现全覆盖 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不同于现有的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福利制度改革突出“一老一少”两部分,并提出要有效整合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文化、残疾、养老、灾害等专项救助资源,培育和发展一批社区爱心驿站,形成覆盖广泛、服务下移、资金下放、公众参与、慈善互补的基层新型社会救助网络,到“十二五”末,实现社区爱心驿站全覆盖。
在探索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尤为令人关注的是农村养老模式的创新。《意见》提出,在“三分三改”和农村金融改革背景下,探索运用承包土地流转机制、农村产权交易抵押等政策,用于保障农村老人养老,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此外,温州市将全面整治“低小散”民办养老机构,促进原有社会福利机构向护理型转型,推进镇街敬老院改造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机构。到“十二五”末,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一所高档次多功能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专业团队连锁运营等多种居家养老营运模式。全面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全覆盖。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