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和浩特市将全面启动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项目,初步规划在五个旗县建13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这是记者从 4月 25日召开的2013年呼和浩特市民政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黄海龙科长介绍,呼和浩特市市规划建设的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的基本实施原则。
“集中居住”就是由县乡两级用上级下拨的危房改造资金,加上一部分民政资金,集中建设村级养老院。养老院主要收住五保户和“空壳村”、“老龄村”及已失去生存条件的自然村的老年人。
“分户生活”就是将老人们集中搬迁到互助养老幸福院后,老人们单独分户居住,分灶饮食,粮食、蔬菜自给,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变。
“统一管理”就是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由政府出资建设,为集体财产;村委会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提供服务;老年人无偿居住,子女没有继承权。
“互帮互助”就是互助养老幸福院不设专职服务人员,由互助养老幸福院协调安排老人们结对互助,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彼此协助,共同生活。
“从今年开始,我们计划用 4年时间,通过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基本解决农村常住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伤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口的养老问题。实现对农村弱势老年群体基本养老全覆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据黄海龙介绍,今年规划新建的 13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总建筑面积 343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 2140张。目前,土默特左旗已经完成图纸设计,托克托县正在进行需求摸底调查,和林格尔县正在积极筹建中,清水河县正在进行设计,研究确定实施方案,武川县已经规划在哈乐镇、哈拉合少乡、二份子乡建设 3处农村互助幸福院试点,并将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确定为该县的重点项目,成立了养老幸福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施工设计图纸已经完成。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