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此次调整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将惠及36万多人。
调整对象为,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和基本养老金领取人员。原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继续按原标准领取。其中,原江南八区城镇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原220元/月调整为245元/月,每月增加25元;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130元/月;缴费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245元/月。
“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江南八区调整的基础养老金将于5月10日前发放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本区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那些既无工作又无社会保障的居民,处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真空地带”。从去年起,南京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把这些没有养老保障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体系中,填补了南京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最后一项空白。截至去年底,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112.91万人,保险覆盖率达99.35%。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