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高度重视老年法规政策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领导多次批示,解决推进惠老政策措施中的矛盾和问题,跟踪调度抓落实。市人大、政府、政协等通过定期执法检查、督查和视察,全力推动老年人老年法规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建立了高龄养老补贴制度。全市百岁长寿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300元,单县高达400元,成武350元。9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基本落实,其中单县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巨野县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制度。二是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在全省率先实行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年免查体率90%以上。三是不折不扣执行老年优待减免政策。曹州牡丹园、纪念馆、公园等景点全部免费向老年人开放;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65周岁以上老人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曹县、成武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四是全面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文化养老工程等开始起步,银龄安康工程全面实施,老年优待、老龄宣传信息、基层老龄等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省、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