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各类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
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停止一切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严格控制现有服务对象出入,除确需生病外出就医外,不得外出,返回时,应当详细填写在外活动情况,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能返回生活区;针对疫情响应期间外出老年人在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院内集中居住。
同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院内工作人员实施封闭管控,在疫情响应解除前,现有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外出,针对从疫情多发地区地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居家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岗位。养老服务机构应合理调整留院人员工作时间,确保院内工作正常有序。
在封闭期间生活物资委托院外人员采购,采购人员一律不得与院内生活区人员接触,停止一切室内集体活动,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食堂供应,有条件的由工作人员送餐至老年人居室,停止集体用餐,院内非一线工作人员禁止到老年人居室及老年人公共区域走动。做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做好院内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