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老龄委发布了《2012年度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宁波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截止2012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以下同,均指户籍)老年人口112.4万,占总人口的19.4%,较上年增加51845人,增幅4.9%。其中, 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6.7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9%;纯老家庭老年人口41.7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7.1%;城镇与农村的老年人口比例接近1:2。全市共有百岁及以上老人18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3人,最年长者108岁。据预测,到2015年末,老年人口将达到128万,约占总人口的22%;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由目前的16.7万人增加到19.4万人。
2012年,是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市政府召开了第二次全市老龄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提出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放在与教育、医疗卫生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市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为老龄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呈现出新的局面。公报主要围绕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老年文体、老年维权、社会参与等六个方面对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年度统计情况进行了发布。
(来源:宁波市老龄办)